1941年 | 出生於高雄市鹽埕區。 |
1948年 | 進入三民國小就讀。 |
1954年 | 進入高雄中學初中部就讀。 |
1957年 | 進入中正中學高中部就讀。 |
1959年 | 進入陸軍砲兵學校。 |
1961年 | 從陸軍砲兵學校畢業,以少尉任官,前往小金門任砲兵監測官。 |
1962年 | 被指涉入「台灣獨立聯盟案」,以叛亂罪在小金門被捕。 |
1964年 | 遭判處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 |
1977年 | 囚滿15年出獄,為蘇洪月嬌競選雲林縣省議員助選。 |
1978年9月 | 受黃信介委託出任「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」總幹事,「沒有黨名的黨」漸具雛形。 |
1978年12月25日 | 與許信良、張俊宏、林義雄、姚嘉文同為五人小組成員,成為美麗島政團決策核心,研擬日後黨外運動進程。 |
1979年1月21日 | 發動台灣戰後第一次政治示威遊行,聲援遭國民黨迫害的余登發父子。 |
1979年5月 | 美麗島雜誌社成立,任總經理。 |
1979年12月10日 | 「美麗島事件」爆發,展開26天的逃亡。 |
1980年 2月 | 送警備總部軍法處,開始撰寫「政治遺囑」。 |
1980年3月27日 | 於軍法大審辯論庭表示,「台灣應該獨立,而且事實上已經獨立30多年了」。 |
1980年4月18日 | 宣佈判處無期徒刑定案。 |
1985年 | 確定1984年的江南案是國民黨所為之後,宣佈無限期絕食抗議,要求釋放除他之外的美麗島事件政治犯。 |
1987年 | 台灣解除戒嚴令,施宣稱自己無罪,不接受特赦。 |
1990年5月20日 | 5月20日李登輝頒佈「美麗島事件的判決無效」,施明德恢復自由。 |
1990年10月 | 應美國國會之邀出席外交委員會聽證會,發表「我只帶來信心」。 |
1991年 | 參選第五屆民進黨黨主席,以15票之差落選。 |
1992年 | 以「創造福利國、重建新台灣」的信念參選國會議員,並在台南市以第一高票當選第二屆立法委員。 |
1994年5月 | 當選民進黨第六屆黨主席。 |
1995年9月 | 在美國表示「民進黨執政,不必也不會宣佈台灣獨立….。」 |
1995年10月24日 | 對行政院長的總質詢中指出,民進黨將以大和解的胸襟來看待未來。 |
1995年˙12月 | 當選第三屆立法委員。 |
1995年12月14日 | 民進黨與新黨在「大和解」前提下接觸會談,開啟了大和解時代。 |
1996年2月1日 | 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,民進黨主導「二月政改」,以81票對82票敗給國民黨劉松藩。 3月27日,承擔總統大選失敗之政治責任,請辭民進黨主席。 |
1998年 | 當選第四屆立法委員。 |
2000年 | 告別民進黨。 |
1928年 | 出生於台北市大龍峒。 |
1943年 | 赴日本就讀上野中學。 |
1949年 | 考取北京大學政治系,後因國共開戰無法成行。 就讀現中興大學前身-台灣地方台灣地方行政專科學校。 當選台北市議員。 |
1969年 | 於中央民意代表補選中,當選立法委員。 |
1973年 | 與康寧祥為「黨外四人聯合陣線」助選。 |
1977年 | 台灣舉辦五項公職選舉,與康寧祥促成全省黨外後援會連線。 |
1978年 | 組成「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」,為呂秀蓮、姚嘉文、黃煌雄等人助選。 |
1979年 | 創辦美麗島雜誌社,同年因美麗島事件被捕入獄。 |
1980年 | 因叛亂案遭判刑14年。 |
1987年 | 假釋出獄。 |
1988年10月 | 當選民進黨第三屆黨主席。 |
1989年10月 | 連任民進黨第四屆黨主席。 |
1990年 | 主導參與國是會議。 |
1991年4月 | 擔任四一七大遊行總召集人,抗議老賊修憲。 |
1991年8月 | 當選民進黨不分區國大代表。 |
1991年9月 | 在立法院以「請與我一同告別舊時代」為名發表辭職演說,並呼籲資深立委、國代一同辭職,復職後只當了40分鐘的立委。 |
1992年4月 | 發動以「總統直選」為訴求的四一九大遊行。 年底,受民進黨徵召,至花蓮參選第二屆立法委員。 |
1993年 | 第二屆立委選舉時爆發之花蓮做票案結案,內政部公佈黃信介立委資格確認。 |
1996年 2月 | 因四一九違法集遊法,被判刑6個月。 受聘為總統府資政。 |
1997年 | 三度面見李登輝總統,化解總統選制及公投等修憲僵局。 |
1998年 | 任民進黨顧問。總統府續聘為資政。 |
1999年3月 | 出面協調民進黨總統提名許信良、陳水扁之爭。 |
1999年11月13日 | 因小腦中風住院。 |
1999年11月30日 | 因心肌梗塞病逝於台大醫院 |
1938年 | 出生於彰化縣和美鎮。 |
1945年 | 進入和美鎮培英國小就讀。 |
1951年 | 進入彰化商職初、高中部就讀。 |
1957年 | 以第一名通過台灣省公務人員普通統計人員考試,擔任電信局業務員。 |
1962年 | 進入台大法律系就讀。 |
1966年 | 考取台大法律研究所,並取得律師資格。 |
1972年 | 至美國加大柏克萊分校研究「法律扶助」。 |
1973年 | 與林義雄、張德銘開辦「平民法律服務中心」。 擔任「比較法學會」總幹事,促成司法改革,推動法治。 |
1975年 | 與林義雄為郭雨新打官司,獲「黨外大護法」美譽。 擔任「台灣政論」法律顧問。 |
1978年 | 出版「護法與變法」,推動國會全面改選。 參加國大代表選舉,此項選舉後因中美斷交停辦。 |
1979年 | 因美麗島事件被捕,判刑12年。 |
1987年 | 服刑滿7年餘,獲假釋出獄。 出版「台灣七色記」長篇歷史小說。 |
1987年12月 | 當選民進黨第二屆黨主席。 |
1988年 | 黨主席任內,民進黨全代會通過「台灣主權獨立案」。 |
1989年 | 提出台灣新憲法架構。 於彰化縣創辦關懷中心。 妻周清玉當選彰化縣長,姚任彰化縣政府顧問。 |
1992年 | 加入謝長廷籌組之「福利國連線」,同年當選第二屆立法委員。 |
1995年 | 出版「南海十國春秋」,提出對南海局勢及台海局勢的具體看法。 競選第三屆立法委員失利。 |
1997年 | 擔任清華大學兼任副教授。 |
1998年 | 競選第四屆立法委員失利。 |
1999年 | 執業律師。 |
2000年 | 擔任有給職總統府資政。 |
2002年6月21日 | 當選考試院院長 |
1940年 | 出生於台北市大稻埕。 |
1955年 | 進入建國中學就讀。 |
1958年 | 進入台大法律系就讀。 |
1964年 | 通過律師高考,隔年開始執業,並獻身人權工作。 |
1979年 | 擔任美麗島事件受刑人之辯護律師。 |
1983年 | 競選立委,為黨外取得一席增額立委的席次。 |
1986年9月 | 堅守「一屆立委」的政治承諾,退出年底中央民代選舉。 |
1986年9月28日 | 協同其他黨外同志籌組民主進步黨。 |
1986年11月 | 當選民進黨首屆黨主席。 |
1992年9月 | 擔任民進黨秘書長一職。參選民進黨不分區立委,排名12,未能擠進不分區名單。 |
1993年 | 辭去民進黨中央黨部秘書長職務。 |
1994年 | 與陳水扁、謝長廷共同角逐台北市長黨內提名,後退出戰局。 |
1995年1月 | 1月,遞補民進黨不分區立委。同年,於台北市北區競選第三屆立法委員失利。 |
1996年8月 | 出任監察委員。 |
1999年 | 連任監察委員。 |
2000年 | 12月15日,病逝台大醫院,享年六十一歲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