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1年 | 出生於宜蘭縣 |
1960年 | 進入台大法律系就讀。 |
1965年 | 於宜蘭縣五結國中任教。 |
1966年 | 高等考試律師科第一名及格,隨即在台北、宜蘭執業。 |
1971年 | 與方素敏女士結婚。 |
1973年 | 與友人創辦「台北平民法律服務中心」。 |
1974年 | 任中國比較法學會秘書長。 |
1976年 | 與姚嘉文為郭雨新打「虎落平陽」的官司。 |
1977年 | 當選台灣省議會議員。 |
1979年 | 12月,「美麗島事件」發生,被捕入獄。 |
1980年 2月28日 | 林宅血案發生。 |
1980年 5月 | 經軍法機關判處12年確定。 |
1984年 | 減刑後假釋出獄。 |
1985年 | 攜妻女赴美。 |
1987年 | 獲哈佛大學公共行政學碩士,後留學英國、日本各一年,研究政府組織及運作。 |
1989年 | 自美返台,提出「台灣共和國基本法草案」。 |
1991年3月 | 創辦「慈林文教基金會」,從事社會及政治改造工作。 |
1994年 | 以禁食方式進行反核四興建運動,並與環保、社運團體籌組「核四公投促進會」;同年展開「核四公投千里苦行」。 |
1995年4月 | 投入民進黨總統初選。 |
1998年7月 | 當選民進黨第八屆黨主席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