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8年 | 出生於彰化縣和美鎮。 |
1945年 | 進入和美鎮培英國小就讀。 |
1951年 | 進入彰化商職初、高中部就讀。 |
1957年 | 以第一名通過台灣省公務人員普通統計人員考試,擔任電信局業務員。 |
1962年 | 進入台大法律系就讀。 |
1966年 | 考取台大法律研究所,並取得律師資格。 |
1972年 | 至美國加大柏克萊分校研究「法律扶助」。 |
1973年 | 與林義雄、張德銘開辦「平民法律服務中心」。 擔任「比較法學會」總幹事,促成司法改革,推動法治。 |
1975年 | 與林義雄為郭雨新打官司,獲「黨外大護法」美譽。 擔任「台灣政論」法律顧問。 |
1978年 | 出版「護法與變法」,推動國會全面改選。 參加國大代表選舉,此項選舉後因中美斷交停辦。 |
1979年 | 因美麗島事件被捕,判刑12年。 |
1987年 | 服刑滿7年餘,獲假釋出獄。 出版「台灣七色記」長篇歷史小說。 |
1987年12月 | 當選民進黨第二屆黨主席。 |
1988年 | 黨主席任內,民進黨全代會通過「台灣主權獨立案」。 |
1989年 | 提出台灣新憲法架構。 於彰化縣創辦關懷中心。 妻周清玉當選彰化縣長,姚任彰化縣政府顧問。 |
1992年 | 加入謝長廷籌組之「福利國連線」,同年當選第二屆立法委員。 |
1995年 | 出版「南海十國春秋」,提出對南海局勢及台海局勢的具體看法。 競選第三屆立法委員失利。 |
1997年 | 擔任清華大學兼任副教授。 |
1998年 | 競選第四屆立法委員失利。 |
1999年 | 執業律師。 |
2000年 | 擔任有給職總統府資政。 |
2002年6月21日 | 當選考試院院長 |